近日,市纪委监委、市教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持续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筑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守住膳食经费管理红线,切实保障师生权益。相关内容随小育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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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区县教育部门牵头,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等作为社会监督员,每学期至少参与1次学校食堂日常检查。
6.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知情人积极举报“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应落实膳食经费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学校食材采购和膳食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指导,发现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2.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
应加强直供学校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和肉类屠宰环节检疫检验。
应落实刑事打击职能,严厉打击采购围标串标、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跟进监督推动部门履责,紧盯责任落实、资金使用、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截留挪用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插手“校园餐”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安全风险等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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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校(园)长负责制,明确食堂管理机构,建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研究部署1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4.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强化食育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厉行节约、爱惜粮食,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和“节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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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最严的处罚问责,对采购供应劣质或不合格食材、不落实食品安全规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严厉追究食材供应商、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
●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含中职)以及幼儿园。


1.欢迎向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或市教委反映相关问题线索,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2.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来源|重庆教育